食用原则
2024-10-28 09:37:53
药膳具有保健养生、治病防病等多方面的作用,在应用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。药物是祛病救疾的,见效快,重在治病;药膳多用以养身防病,见效慢,重在养与防。药膳在保健、养生、康复中有很重要的地位,但药膳不能代替药物疗法。各有所长,各有不足,应视具体人与病情而选定合适之法,不可滥用。
因证用膳
中医讲辨证施治,药膳的应用也应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料配伍,如血虚的病人多选用补血的食物大枣、花生,阴虚的病人多使用枸杞子、百合、麦冬等。只有因证用料,才能发挥药膳的保健作用。
因时而异
中医认为,人与日月相应,人的脏腑气血的运行,和自然界的气候变化密切相关。“用寒远寒,用热远热”,意思是说在采用性质寒凉的药物时,应避开寒冷的冬天,而采用性质温热的药物时,应避开炎热的夏天。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药膳。
因人用膳
人的体质年龄不同,用药膳时也应有所差异,小儿体质娇嫩,选择原料不宜大寒大热,老人多肝肾不足,用药不宜温燥,孕妇恐动胎气,不宜用活血化瘀之品。这都是在药膳中应注意的。
因地而异
不同的地区,气候条件、生活习惯有一定差异,人体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亦有不同,有的地处潮湿,饮食多温燥辛辣,有的地处寒冷,饮食多热而滋腻,而南方的广东饮食则多清凉甘淡,在应用药膳选料时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注意事项
(1)运用药膳疗法时,应注意食物与药物的禁忌,如黄连、甘草、乌梅、桔梗忌猪肉,鳖肉忌薄荷、苋菜,鸡肉忌黄鳝,蜜忌葱,天门冬忌鲤鱼,白术忌大蒜、桃、李,人参忌萝卜等。
(2)由高血压、冠心病及严重心、肝、肾脏疾病引起水肿者,在配制药膳时应少放盐,宜清淡。
(3)对体质肥胖,患有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患者,宜服低脂肪(尤其是动物脂肪)食物的药膳。
(4)糖尿病患者慎用或不用以淀粉类或糖类烹调的药膳。
(5)食疗中药的性味,应用药膳还应注意食疗中药的五味与五脏的关系。一般说来,辛入肺,甘入脾,苦入心,酸入肝,咸入肾。只有根据性味合理选用药膳,才能达到滋补身体、防治的目的。
(6)选料与加工,药膳所用的中药材和食物都应认真精选,为保证药膳疗效,还应对药材与食物进行必要的加工处理。
(7)烹调技巧,优良的药膳必须讲究烹调技巧。药膳除应具备一般饮食的色、香、味、形外,还要尽可能保留其营养、有效成分,以更好地发挥治疗、作用。
(8)中药在熬制时一定要注意用具,不要使用金属制品。
(9)无论药膳用于何种用途,一定要适量,如若过多可能会导致副作用或反作用。
配伍禁忌
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、服药食忌、食物忌食、食物相反等部分介绍如下:
猪肉:反乌梅、桔梗、黄连;合苍术食,令人动风;合荞麦食,令人落毛发,患风病;合鸽肉、鲫鱼、黄豆食,令人滞气。
猪血:忌地黄、何首乌;合黄豆食,令人气滞。
猪心:忌吴茱萸。
猪肝:同荞麦、豆酱食,令人发痼疾;合鲤鱼肠子食,令人伤神;合鱼肉食,令人生痈疽。
羊肉:反半夏、菖蒲;忌铜、丹砂和醋。
狗肉:反商陆;忌杏仁。
鲫鱼:反厚朴;忌麦门冬、芥菜、猪肝。
鲤鱼:忌朱砂、狗肉。
龟肉:忌酒、果、苋菜。
鳝鱼:忌狗肉、狗血。
雀肉:忌白术、李子、猪肝。
鸭蛋:忌李子、桑椹子。
鳖肉:忌猪肉、兔肉、鸭肉、苋菜、鸡蛋。
服药食忌
药物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,后人多遵从。其中有些虽无科学证明,但在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以前还应参用传统说法,以慎重为宜。主要包括:猪肉反乌梅、桔梗、黄连、胡黄连、百合、苍术;猪血忌地黄、何首乌、蜜;羊肉反半夏、菖蒲,忌铜、丹砂;狗肉反商陆,忌杏仁;鲫鱼反厚朴,忌麦冬;蒜忌地黄、何首乌;萝卜忌地黄、何首乌;醋忌茯苓。
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。其道理虽不充分,但是在药膳应用中似仍宜慎重从事,把它们作为重要参考为宜。这些禁忌是:猪肉忌荞麦、豆酱、鲤鱼、黄豆;羊肉忌醋;狗肉忌蒜;鲫鱼忌芥菜、猪肝;猪血忌黄豆;猪肝忌荞麦、豆酱、鲤鱼肠子、鱼肉;鲤鱼忌狗肉;龟肉忌苋菜、酒、果;鳝鱼忌狗肉、狗血;雀肉忌猪肝;鸭蛋忌桑椹子、李子;鸡肉忌芥末、濡米、李子;鳖肉忌猪肉、兔肉、鸭肉、苋菜、鸡蛋。
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,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,一般参考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。“十八反”的具体内容是: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苦参、细辛、芍药。“十九畏”的具体内容是:硫磺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赤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